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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宋代] 林同

妾昔与夫另,夫曾共妾言。
忍能幸夫死,不复顾姑存。

妇女之孝二十首译文

我当初和丈夫分别居住,丈夫曾经对我说过,怎能忍心丈夫死了,就不再照顾婆婆了呢?

妇女之孝二十首注释

  • 妾:古代女子谦称自己。
  • 夫:丈夫。
  • 另:分别,分开。
  • 共:曾经。
  • 忍能:怎能忍心。
  • 幸:如果,万一。
  • 顾:照顾,顾及。
  • 姑:婆婆。
  • 存:指婆婆在世。

妇女之孝二十首讲解

这首诗表达了一位妻子对丈夫深厚的感情和对婆婆尽孝的决心。诗句简洁明了,却饱含深情。

“妾昔与夫另,夫曾共妾言”交代了背景,说明夫妻二人曾经分居过,丈夫也曾经和妻子说过一些话,为下文的抒情做了铺垫。

“忍能幸夫死,不复顾姑存”是诗的核心,表达了妻子强烈的感情。她设想了一种极端的情况——丈夫去世,在这种情况下,她仍然决心要照顾婆婆,尽到孝道。这体现了古代妇女以夫为纲、孝敬长辈的传统美德,也展现了这位妻子高尚的品格和坚定的信念。全诗语言朴实,感情真挚,读来令人感动。

林同[宋代]

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,誓守忠义,寻被执,不屈而死。有《孝诗》。 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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