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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宋代] 林同

尚自不与米,何堪大遗金。
丁仪为有子,文略是诬亲。

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·丁仪子译文

尚且不肯施舍一把米,又怎能承受大量遗赠的金钱?丁仪因为有了儿子,就诬陷自己的亲人,真是可耻。

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·丁仪子注释

  • 尚自不与米:尚且不肯给人一把米。与,给予。
  • 何堪大遗金:又怎能承受大量的遗赠金钱?堪,能够。遗金,遗赠的金钱。
  • 丁仪为有子:丁仪因为有了儿子。丁仪,三国时期曹魏大臣,因争夺继承权而身死。
  • 文略是诬亲:文章策略只是用来诬陷亲人。文略,指丁仪的文才策略。诬亲,诬陷亲人。

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·丁仪子讲解

这首诗通过批判丁仪的自私和不义,揭示了人性的丑恶。诗人首先用“尚自不与米,何堪大遗金”两句,反讽丁仪平日吝啬,却觊觎大量的遗产,表现其贪婪的本性。接着,诗人直指丁仪“为有子,文略是诬亲”,揭露他为了儿子而陷害亲人的恶劣行径。

整首诗语言简洁有力, contrast强烈,深刻地批判了丁仪的自私和不义,同时也警醒世人,不要为了私利而背弃道德伦理。这首诗也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学中常见的孝道主题,诗人通过对丁仪行为的反讽,强调了孝道的重要性。

林同[宋代]

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,誓守忠义,寻被执,不屈而死。有《孝诗》。 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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